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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:伪造资料办理公证私售共同房产 4人被刑事拘留

发布时间: 2017-06-21 16:12:45

来源: 太原晚报

分类: 楼讯专题


为促成一单二手房交易业务,3名房产中介员工不惜触犯法律,帮助私自出售共同房产的“卖主”伪造户口簿、身份证等材料去办理公证手续。昨日,杏花岭警方通报,房产中介员工樊某、张某、朱某3人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被刑事拘留,同时被刑事拘留的还有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、印章罪的“卖主”胡某。

今年3月份,市民高先生发现,自己和前妻胡某共有的房子被人卖了,而且还办理了过户手续。“房产证一直在我手里,房子怎么就能卖掉?”高先生赶紧到有关部门查询,得知房屋出售时有公证机关出具的补办房产证和房屋委托出售公证。高先生又到公证机关查询,发现有人冒用他的名义,于2015年和2016年办理了上述公证,但所提供的公证材料都是伪造的。今年4月1日,公证机关向公安杏花岭分局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报案。

缜密侦查后,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民警锁定嫌疑人是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,并于5月底将嫌疑人樊某、张某和朱某抓获。29岁的樊某、34岁的张某是我市人,29岁的朱某是陕西省宝鸡市人,曾在同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任职,3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6月上旬,警方进一步侦查后,将“卖主”胡某抓获。

经查,被非法买卖的房子位于双塔南巷,是高先生与前妻胡某的共同房产,房产证上写有两个人的名字。胡某再婚后想把房子卖掉,就将信息挂在网上等待二手房交易。时任某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樊某看到信息后,积极联系买卖双方。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,胡某谎称房屋的另一所有人不在本地,而且房产证也不在自己手里,无法过户。为促成这单买卖,樊某不惜铤而走险,与同事张某、朱某商量后,伪造了高先生的临时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簿等相关公证资料,前往公证处办理了补办房产证和房屋委托出售公证,将高先生和胡某共同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他人。事后,樊某、张某和朱某获利6万元。

责任编辑: yuncheng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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