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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城市盐湖区通告!违法建筑、“小产权房”从严查处!

发布时间: 2020-04-23 09:41:34

来源: 运城楼盘网

分类: 政策法规


通  告

  为进一步加强城中村规划建设管理,通制私搭乱建违法行为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 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通告如下:

  一、严禁未经批准在宅基地上新建、翻建、改建、扩建房屋,坚决杜绝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等行为。

  二、所有新建房屋必须经村、乡(镇、办)审批后方可施工,新建房屋原则上不超过两层。

  三、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,凡未经批准私搭乱建的违法建设,必须坚决予以拆除。尤其是对违法占用集体土地,突击进行违法建设的违法用地行为,由盐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。

  四、严禁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宅基地,严禁违法买卖、转让宅基地使用权。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宅基地一律不予认可;对违法买卖、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,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从严查处;对擅自在城中村宅基地以外集体土地上建设的“小产权房”、工业厂房等违法建筑,由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。

  五、区直有关部门、各乡镇办要进一步明确分区包片的执法责任人,量化执法责任,完善工作机制,加大执法巡查力度,做到“早发现、早制止、早处置”。

  六、对于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,由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  七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  特此通告

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

2020年4月16日

责任编辑: yuncheng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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